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见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业绩要求证明材料近2年内有服务过国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情况证明,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有效合同)。(7)供应商注册地要求供应商注册地需在重庆或在重庆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场地租赁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注册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前。 二、成交原则: 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商务要求且报价最低。 三、交货(实施)时间、地点: 2026年4月30日前交付成果 四、验收方式及标准: 1. 验收方式:采用分阶段验收与最终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1)阶段验收:供应商完成单项子任务(如校友基础信息采集、入学寸照处理等)后,需向采购人提交阶段成果及验收申请,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阶段成果进行核查验收; (2)最终验收:所有子任务完成且阶段验收通过后,供应商提交完整项目成果(含标准化数据文件、操作说明书、验收报告初稿等),采购人将组织由校内业务部门、技术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 (1)数据类成果:完成校友基础信息采集、入学寸照数据采集,20-26年活动照片及毕业照数据采集工作; (2)系统类成果:大屏系统功能完全符合需求(学校logo更新正确、banner图切换机制稳定、冗余模块删除彻底、身份证号查询功能响应时间≤2秒),且无明显界面卡顿或功能异常; (3)文档类成果:提交的所有资料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包含数据采集过程记录、用户操作手册等。 3. 验收结果处理: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指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对应款项并追究违约责任。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项目整体质保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售后服务内容: 维护服务:自验收之日起提供12个月免费维护,涵盖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如软件兼容性问题、软件故障、数据异常等)。以下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人为操作造成数据丢失、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 技术支持:提供5×8小时在线客服(9:00-18:00)、提供微信、电话等反馈渠道,解答使用疑问、指导操作流程;提供产品手册、常见问题(FAQ),方便自助查询。 六、付款方式: 1、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供应商需提供支付金额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所有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供应商指定的合法有效银行账户,供应商需确保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的付款延迟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49800元。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各种应纳的税费等直至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八、其他要求: 报价人须在2026年4月10日(15:00)前将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含资格条件检查内容)密封(封袋请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交至四川外国语大学博文楼档案馆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65382360 |